2011年6月23日星期四

騏: 網絡23條,關你事

騏: 網絡23條,關你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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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絡23條另一個化身,就是新修訂,並進入二讀階段的版權條例

仍在諮詢沒有明文寫出來的是:日後「惡搞」、「再創作」均會受到版權法所規管。小弟今日在網絡自由民間諮詢大會得知,原來新版權法下,版權持有人根本得不到保障。假如A君改了某「愛妹妹」藝術家的圖象,並於網絡發放,即使藝術家「愛妹妹」沒有控告A君的意圖,政府都有權起訴,而起訴成功得到的罰款,亦不用賠給被侵權的「愛妹妹」。

也許你會想,只談風月不講政治,不就行了嗎?

非也,例如盲光社之流的泛道德壓力團體,看不爽你們男人老狗當「偽娘」,在comic world扮成美少女戰士招搖過市,他們以前無罪可控,現在可以向政府舉報閣下「侵權」。

這並非甚麼遙遠的事情,早在幾個月前,盲光社就曾經踩場comic world,向某知名的H漫同人誌提出指控,謂其販賣淫褻不雅物品云云,雖然該攤檔有遵守大會規定,在作品加上18禁封條等措施,仍被召上庭罰款 (該漫畫攤只有兩個選擇,要麼就是一己之力跟盲光社打官司戰,要麼就是乖乖罰幾千元,讓盲光社有個案例可循)

盲光社有了新版權法,更是如虎添翼,要砌甚麼生豬肉也可以。

沒有人喜歡大熱天時,放棄難得的假期,由維園步行到政府總部,也沒有人無緣無故走上天橋示威,我們大多數市民都很和平理性,只是政府的條例越來越暴力狂,小弟一介草民,只能跟大家講聲,今年71見!反對網絡23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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