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8日星期三

《政府新聞網》訪問

http://www.news.gov.hk/tc/categories/law_order/html/2011/06/20110617_173140.shtml?pickList=highlight


網絡無限 締造原創奇蹟

2011年06月18日
     年輕人擁有澎湃的創意,而網絡世界亦有無限空間,在分享自己的文字、影音、動畫之餘,也應尊重別人的作品。

     知識產權署署長張錦輝接受《政府新聞網》訪問時說:「網民應將心比己,易地而處,若沒有詢問原創者便下載、複製,甚至『惡搞』,這對其他人是十分不尊重的。」

     張錦輝呼籲網民發揮創意,在網絡世界締造原創奇蹟,亦希望網民將這些「玩意」化為創意,因為網上的言論和創意空間是無窮無盡的。

     張錦輝舉例說,憑電影《史力加》揚名的許誠毅,是土長土長的香港人,因為他努力創作電腦動畫,終於得到賞識和認同。香港天然資源不足,但個人的創意和努力,正是香港成功之道。

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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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科技發展一日千里,為了與時並進,政府向立法會提交《2011年版權(修訂)條例草案》,若草案獲得通過,將是香港保護版權的重要里程碑。張錦輝表示,希望條例草案明年中可完成立法工作。

     草案增訂專有傳播權利,版權擁有人以任何電子傳送模式向公眾傳播版權作品,都可以獲得版權保護。

     他說,不管未來有何種新的電子傳送技術,都可以在創作環境中有足夠保障,無後顧之憂。草案旨在加強民事責任,使原創者有更大保障,萬一受到侵權,可獲額外賠償。

     至於刑事責任方面,草案的建議可讓法院有更清晰的指引去裁定是否侵權,法院除了考慮個案整體情況,也可考慮分發目的,作品的性質,包括商業價值,被分發的遭複製部分所佔份量、分發方式和對版權擁有人造成的經濟損害。

     網上侵權須負上法律後果,亦非史無前例,網民切勿以身試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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